交通運輸部修訂印發三個公路領域規范性文件,其中一個涉及到試驗檢測單位
- 時間:2021-08-21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(gong)廳關于(yu)開(kai)展(zhan)涉(she)及行(xing)政(zheng)(zheng)處罰(fa)內容的行(xing)政(zheng)(zheng)法規(gui)、規(gui)章和行(xing)政(zheng)(zheng)規(gui)范(fan)性(xing)文件清理(li)工作的通(tong)知》,近日,交(jiao)通(tong)運(yun)輸部對公(gong)路建設市場(chang)領域(yu)規(gui)范(fan)性(xing)文件進行(xing)全面清理(li)。

根據新頒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有關規定,交通運輸部決定對《公路建設市場信用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交公路發【2009】731號)作如下修訂:
修訂前:
第二十九條 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動態管理中,發現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、試驗檢測等單位人員、業績等指標低于相關資質、資格標準要求的,應對該單位提出整改預警,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可采取限制投標的措施,直至依法降低其資質等級。
修訂后:
第二十九條 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動態管理中,發現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、試驗檢測等單位的人員、業績等指標低于相關資質、資格標準要求的,依照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、部門規章的規定執行。

